海南鸿晔会计师事务所

关于我们

欠缴税款入黑名单起点降至10万元,将被限制出境!

发布时间:2019-02-26 点击量:2563

转载自:博智税通微信公众号

最近个税话题炒的沸沸扬扬,各种“偷税门”、“阴阳合同漏税”、“网红主播补税千万元”……让我们这些平凡老百姓心疼每个月交的税。最近,娱乐圈据传的补税,搞得部分艺人大喊“委屈”,漏税、欠税还抱侥幸心理?没门!!!

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》,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“100万元以上”改为“10万元以上”。当事人将被限制出境。该新规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












近日,“欠税10万以上将被限制出境”在微博冲上热搜,小编和大家来看看详细的内容。

根据实际工作情况,《办法》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”的标准由“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”修改为“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”。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”共有9种情形,相关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被判为D级,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。

根据201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《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》,这些D级纳税人将面临多项惩戒措施:比如阻止出境、限制担任相关职务、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、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。

我国税制建设的方向是:简税制、宽税基、低税率、严征管,如果不强化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,纳税人违法成本过低,税法的遵从度就会降低,不利于公平竞争。

上了税收违法“黑名单”有哪些后果?将受到哪些惩罚?

《办法》规定,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”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被判为D级,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。

据了解,纳税信用级别设A、B、C、D四级,D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在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、出口退税审核、纳税评估等多方面加强监管。

此外,根据《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》,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阻止出境、限制购买不动产、乘坐飞机、乘坐列车软卧、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、旅游度假、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。

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表示,将税收黑名单与社会诚信连接起来,可以有效威慑偷逃税行为,限制高消费行为给逃税人新增生活和工作成本,这些人会权衡利弊,最终有助于引导诚信纳税。

11月底,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布了五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,对符合标准的石家庄港弘贸易有限公司、石家庄市钝卓贸易有限公司、石家庄哆哺贸易有限公司、河北天一商贸有限公司、石家庄左祥商贸有限公司法人王某、米某、苑某、王某、施某进行布控,全年共阻止出境5人次。

逐步形成了让失信纳税人寸步难行的强大社会氛围,切实形成让“黑名单”当事人“一处失信,处处受限”,为守法纳税人营造公平公开、公正透明、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。

专家表示,对成熟经济体来说,“黑名单”是非常管用的,纳税人一旦被列入“黑名单”,在很多地方就不方便了,日常消费、生活、企业正常运营都会受到影响。我国现在用联合惩戒的方式(处理“黑名单”成员),现在有十几个部门,以后的好处就是让守信者一路畅通,让失信者寸步难行。

有的专家认为,这样的惩罚举措有利于优化税制建设及企业间的公平竞争,同时也为减税降费腾出了空间。

文章来源网络,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,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。如果您认为我们有问题,请告知我们,我们会立即修改或删除。谢谢!

上一篇:企业签合同,会计必须审核的五大要点!

下一篇:税总紧急通知!增值税发票大改!3月1日起,开票和认证都变了!

返回上一页